明朝时候,浙江绍兴山阴有一户姓杨的人家,娶了一个童养媳名叫刘兰姐,年仅十二岁,却很明事理,对家人十分恭敬殷勤。她婆母王氏动不动就冒犯长辈,经常骂祖母“老不死”,将其视为“包袱”,言辞十分粗野。 一天深夜,刘兰姐来到王氏的闺房长跪不起。
真是:二六女儿明大义,看姑骂祖逆亲意;入房跪劝悔前非,示范儿孙行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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