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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沙弥教育的一点看法

发布时间:2022-08-24 15:06:45作者:普门品常识网

对沙弥教育的一点看法

  距离佛世已经两千五百多年的今天中国,于戒律的实施教育逐渐为人淡忘,而今,有志之士纷纷致力于戒律的复兴。继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为主题的世界佛教论坛之后,圣辉大和尚倡导的以“和谐社会与道风建设”为2007中国佛教公众形象的主题论坛又是一起戒律的现代化工作,带动教界学界关注戒律乃至实践之。

  戒律规定,行者进入僧团应经历净人、沙弥、比丘直至成为他人的和尚及作为僧团的执事者等次第,而包括净人在内的沙弥期则属于最基础的教育阶段,对于这一僧人修学佛法的黄金时期,僧团应予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培养。

  当前,有志者已于比较大的寺院建立了专宗道场或综合佛学院,虽然其间的教育体制不是很系统,但总算让僧人有可以受教育的场所及机会。但由于办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处于自愿状态,属于单方面发心,完全没有互相需要及促进,因此办教育者虽然办起教育,但仅是一个框架,无实质内容也无思改进。受教育者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完全没有固定下来依次第修学成就的想法及决心。由于这样的自愿,使僧教育一直处于松散状态,最基础的教育——沙弥教育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及把关。佛陀时代,为沙弥授戒的和尚同时负责教育沙弥,并实施“一对一”的教育方案,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成效。而现在,度人出家者自身并没有履行教育弟子的责任,出现有这样的不如法现象:其一、仅一两个人住持的寺院很多,住持者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甚至不懂出家人最基本的行仪,如此住持者度人后,若不发心送弟子接受教育,将以盲引盲,贻害无穷。其二、大德法师虽具备度人资格,但整天忙于法务,虽剃度了许多弟子,仍然无时间精力教导之,若不妥善安排或委托他人、其他道场予以教育,也一样无法实现成就弟子个人的解脱及佛法久住的目的。

  整个僧教育是如此的无系统,沙弥的阶段性教育更是无人顾及。虽然比丘是住持佛法的代言人,佛教的教育重点确实落于比丘身上,但沙弥虽小不可轻,而且更重要的是沙弥阶段是成为如法比丘不可或缺的教育期。这一期间最适宜施设各种教育法:服劳以消业障培福报,听从差遣以伏慢心,严格依律行持以铸成其生命内在的僧格。而比丘阶段则无法使用这样的教育法,若经此沙弥阶段的锤炼,成比丘时则能自自然然地奉行戒法。反之,不经此阶段,出家不久即受具足戒成比丘,以后总以比丘姿态出现,不再愿意接受任何人之教导,因其师既不知沙弥之应受教育当然也不知如何教育一个比丘,这样此比丘就失去了为师、为众僧服劳的机会,要去掉习气,成为标准出家人已经很难了。因此沙弥阶段的教育不可忽略。

  今时佛学院仿社会学校办学方式而办学,所谓的预科、本科、研究生的安排并非出家众的戒律次第,虽开设戒律课程,但没有着重于行持上,没有形成依戒行持的气氛,当然对其内心就没有多大的影响。专宗的律学道场比较重于次第及行持,如五台山普寿寺就有系统的小众教育体制。太姥山平兴寺、福州崇福寺、福安种德寺仅是侧重于比丘、比丘尼的教育。这对于一些没有得到如法教育的僧尼来说也算一种补偿教育,当然这仅仅是律法上的严持,终究无法取代沙弥阶段的教育。苏州西园寺特别为一批新受戒的沙弥制定沙弥教育制度,并拟定出一定的教育方案:制定培养沙弥要则,以沙弥律仪、佛祖传记、佛祖警训为沙弥的修学课程,要求沙弥背诵沙弥戒,熟悉沙弥行仪,经常读诵佛祖警训及佛祖、历代高僧大德的传记(济群法师著《西园戒幢律寺沙弥教育制度》)。

  重视实施小众教育并走出一条规范之路的道场要数五台山普寿寺。普寿寺是女众律学道场,寺院培养出来的骨干即寺院的主要培养对象是从净人开始直至此人的一生,这些骨干成才后作为执事再领导四面八方新来的出家众。这些执事在受比丘尼戒之前已经过极长时间极严格极规范的小众教育(净人、沙弥尼、式叉尼),所以当她们作为比丘尼学习戒律时都相当轻松,止作二持已潜移默化于日常行持中。有关普寿寺对从净人直至比丘尼的次第教育,今略述如下。

  首先、度人者把尚未剃度的弟子送至普寿寺。第二、普寿寺把这些净人分班培养,派遣具德比丘尼作为其依止师,除大小便外,净人做任何事皆须告白依止师。大多时间是劳动,上课时间少,内容是遗教经、古德嘉言懿行等,个人总功课则是至少做大礼拜八万次,背诵五堂功课等。经半年后,由普寿寺各大执事开会讨论以决定哪些净人具备剃度资格,而后选择时间给合格者剃度。第三、净人剃度为形同沙弥尼,学习华严三品、古德传记等。第四、一年后受十戒为法同沙弥尼,学习本戒法,也学习一些基本经典。第五、经半年后受式叉尼戒,学习本戒法、古德传记。这是成为比丘尼之前的次第,寺院的大量劳动,全部由小众分担:建筑及煮饭,于服劳上可说做得相当到位,也在服劳中锻炼了其心志。最后、式叉尼持戒圆满后则在本寺进受比丘尼戒,学习比丘尼的功课,每天以早上搞卫生作为其劳动任务。

  这是一个次第井然的教育过程,所以从中培养出来的僧人至少能具足出家人的样式,难怪普寿寺至今成为律学名道场。古时丛林之教育虽无如此明显的分工,但行者出家后在寺庙中也是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受到大环境的陶炼,所以能造就出许多高僧大德。

  学忍法师于《兴建佛教从完备的沙弥教育做起》一文中提出沙弥教育的目标:要建立正确的出家因地,确立佛法根本知见,适应出家生活及熟悉出家基本技能,世俗习行之转化与调柔心之陶成,坚固道心之涵养与高超僧格之认识,戒法、律仪等止作二持之随学与陶炼,业障之忏除与福报之培植,记诵基础经典与文字,初等禅观之学习与熏修。同时说明了实现这些目标的原则:以实际的生活教育为核心,以耐心和慈悲心为基础,权威与启发并用,观机逗教,给以错误中学习的机会。(见法藏法师所编《沙弥学处》,第10~19页,莆田广化寺印)。这样非常全面地概括了沙弥教育的目标及原则。

  唯一法师于《浅谈沙弥教育》一文中规划出一定的改进方案:首先对准备出家者严格把关,收授有知识、高素质、有纯正信仰的人。希望统一管理全国小庙,建设规范丛林,为沙弥创造良好的锻炼环境。要求沙弥用二三年时间接受僧团生活的适应和考验,而后方进修其它戒法。要求沙弥的师长严于律己,并依律教导沙弥。受具足戒时戒场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严格考核诸求戒者,不合格者不许受具足戒。并建议佛学院的教育与律学相结合。(载于《闽南佛学》2005期,第472页,宗教文化出版社。)

  今根据沙弥教育的特殊性、现阶段僧团的教育实况及综合以上两位法师的研究成果,也对沙弥教育提出一点建议。

  第一、建议高僧大德会同于一处拟定沙弥教育方案,并著手实施。

  第二、以普寿寺的教育体制为典范,推广普及于各律学道场。大德法师可以送弟子入律学道场的大环境中修学,不须再花费时间及精力教导自己的弟子,而全身心投入改革、完善僧团的教育工作。各律学道场对沙弥的教育即便不能像普寿寺那样从净人时期开始培养,也可以接收沙弥进行教育,要下定决心让沙弥接受扎扎实实的教育。

  第三、佛学院本着学修并重的方针,使戒定慧三学都应有其实修的着手处,形成“实践戒律最光荣”的氛围,强调作为定慧之基的戒律的重要性。将沙弥与比丘分层教育,特别于日常生活之实践中体现之,使阶段性的学修都得到落实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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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希望所有小庙将出家、已出家乃至受比丘戒后未满五年的僧尼全部就附近(本省内)的律学道场或佛学院修学五年。受具足戒已过五年的比丘若未熟悉戒法,若小庙有人住持,也应到律学道场修学;若小庙无人住持,自己即可在小庙里通过听VCD来学习戒法。由于有需要及渴求被教育的人,这也激发教育者的责任心及使命感,自然会多关注教育、改进教育、完善教育,而不至于像现在一样如一潭死水不思前进。这也是教学相长的良性互动。

  第五、加大力度铸造沙弥的出家僧格。不好高骛远追求无戒律为基础的定慧之修习,应从最基础的戒律踏踏实实做起,以行持戒律规范沙弥之行为,以古德嘉言懿行、高僧传记激发其见贤思齐之心行,以平时之劳作、受比丘僧之差遣锤炼其心志。以具体的沙弥教育内容加入教育方案中以完善沙弥的教育。

  这仅是一份建议,若要具体实施,各道场、各佛学院还应据此建议及本道场、本佛学院的具体情况拟定出具体的方案,诸如像普寿寺那样的即为借鉴。

  由于沙弥处于僧团中的卑微地位,有利于施设各种折服的教法,令其转变世俗的心行,所谓“熟处转生,生处转熟”,陶铸其出家僧格,所以这一阶段的教育属于黄金时期的教育,教育者应抓住这一良好时机施设教法。当然沙弥虽小不可轻,他们不但有资格授在家众三归、五戒、八戒,而且有能力度众生,甚至能证阿罗汉果出三界得解脱。教育者不应以嗔心、慢心、戏弄心对待沙弥,完全是出自悲心及为整个佛法的长久住世。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需要制定并健全一套完善的沙弥教育制度,使教育过程中双方的人格、僧格不至于偏离轨道:施教者错以为可以虐待沙弥,或沙弥误以为受到了侮辱。双方都应建立在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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