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见到潘绥铭教授在网上公然宣称一夜情“不侵犯自己和对方的配偶、恋人、父母亲属”,是真正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是怒不可遏,特此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痛陈一夜情之害。
多年前的一夜荒唐,虽然做到了潘教授所言“互不纠缠”,也一直无第三人知晓。然而正所谓“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其报应之速之痛,却让人悔之靡及!
首先是学业方面,先是一次准备充分满怀信心,却莫名其妙的考研落榜;好容易再次考取,毕业时却面临文凭贬值,不得不读博的尴尬局面;随后两次考博,却都名落孙山。
事业方面也很不顺,先是为领导所忌,好几年不得起用。好容易盼到一次公开竞争的机会,前面的笔试面试一路高奏凯歌,却在最后的综合评定中落马,至今仍蹉跎岁月、一事无成。
家庭方面更惨,爱人不知何故,婚前婚后判若两人,家里每天大吵小闹不断,多次提到离婚,目前也只能算是勉强凑合。孩子也因此饱受惊吓。
回首往事,无限感慨,只为当日一时之快,徒受后来无尽之苦,悔甚恨甚!
唯愿见闻者,悉发清净愿,不受邪说惑,永离一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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