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蓝蓝的天空中,小鸟自由自在地飞翔,无忧无虑地唱歌,这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世界。在我们的身边,因为有了小鸟的歌唱和飞翔,生活也多了很多乐趣。爱鸟、养鸟是一些人的生活嗜好,也是人之常情。可是,与小鸟共享快乐时光的同时,也有人不懂得尊重生命。
在一次好几百人的放生活动中,一鸣炮响起,千鸟齐飞,有人笑脸灿烂,有人虔诚合十。仪式隆重、气氛热烈,让人叹为观止。本以为这是一次既环保又慈善的放生活动,谁料到这些人的爱心却成了花鸟市场老板商业利益的诱惑。放生一旦沦为商业性活动,就与爱护生命的本意相违背,这种简单的“爱心”,只剩下变味的空壳,成了赤裸裸的金钱的傀儡和俘虏。
在佛教中,很多佛教经典,如《梵网经》、《大智度论》都提倡放生,《大智度论》中更是把放生作为第一功德:“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因此,为了积累功德,很多寺院组织信众或信众团体大批量地放生小动物。佛教传入我国后,大力提倡放生,并与我国原有的放生习俗相融合,逐渐演变出独特的法会——放生会,形成了我国佛教放生的理念和形式。这种放生活动被称为“仪式性放生”,是一种佛教的“慈悲”行为,该行为与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环保”、“爱护自然”、“关爱生命”等传统美德不谋而合。另外,按照佛教仪轨,各大寺院的放生法会,其精神主旨是祈愿世界和平、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民安乐。
放生是护生理念的一种特定实践方式,目的是爱护生命,不过,由于人类不当的方式,原本的慈悲善行在这一过程中变质为杀生。反省商业放生行为,可以发现其行为模式是捕捉动物——囚禁动物——买卖动物——放生动物。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到,动物原本是自由的、健康的,却因为人类的这种“慈悲”、“爱护”,没来由地被捕捉、囚禁,最后被放生。在放生后,有些动物因为对被放生的环境不适应而大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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