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生的经典依据
放生的根据,最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两部经。一是《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是放生戒行的直接理论依据;另一是《金光明经》卷四的“流水长者子品”,这里提到有关释迦世尊往昔行菩萨道的一段记载,这是开设放生池以及放生方式的理论依据。
二、现代放生的问题
2016年北京怀柔山区有人私下放生了几百只蓝狐和貉子,咬死、咬伤附近村中家禽,给村民造成恐慌。据专业人士分析,由于此次放生的蓝狐和貉子均为人工养殖,其野外生存能力几乎为零,再加上没有食物和水,它们之间相互咬死或饿死的可能性很大。网友纷纷质问:佛门放生怎么了?这是放生,还是杀生?这是慈悲,还是可悲?
现今的放生很多都注重形式,很多左手从鱼贩子那里把鱼买过来,右手就放到鱼贩子包养的水库。而且有的每次只在某个佛菩萨诞辰日前几天,就向商贩预定购买一定数量的鱼,这样的放生不但没有功德,还有罪过,如果不是事先预定,商贩就不会囤积这些鱼,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难道不是自己的罪过吗?
放生不仅需要有慈悲心,还需要有智慧摄持,才能合法科学的放生。莲池大师说,放生必须注意三件事:
②不固定放生时间。可以定期的放生,但不可限定在哪一天或哪个节日,避免商贩从中渔利。
当前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已经被人类压缩到了极致,有人居住的地方大多受到污染;清净一些的地方,要么过度捕捞,要么太偏僻。因此当前的放生更应重视生态,给予众生安全无虞的环境。比如不在河边垂钓、不虐待动物、不杀害生命、保护生态就是最好的“放生”。
从法律角度上看,野外放生必须依法报备,有检疫部门的参与,观待放生的环境是否适宜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应该鼓励善信积极参与无论是国家还是舆论都积极支持放生项目,如:大熊猫、白鱀豚等野外放归,不仅能为恢复珍稀物种做出贡献,也唤醒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既不违背法律,又和佛教的慈悲相符,何乐而不为呢?
(转载)
持续放生者,受佛菩萨、天地一切神仙赞叹护佑,功德无量,必然有求必应。
学佛为成佛,一心专念“南无阿弥陀佛”,不怀疑不夹杂,乘佛大愿力决定往生净土。
在此忏悔我所犯的一切恶念恶口恶行,忏悔我所犯的一切邪淫重罪;此文若有错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愿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给文章原作者、学佛网、转载者、各位读者;愿一切冤亲债主及其六亲眷属离苦得乐,福慧增进;愿断恶修善、广积阴德,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戒念佛、求生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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