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咱们现在设身处地想一想,咱们别管谁高兴不高兴,比如这个鱼,如果我们是鱼,把我们杀了,再给念念佛、念念咒,你愿不愿意?第一个,你念什么咒,它也是有痛苦的。这个嗔恨心,因为你念几句咒就能解除吗?更何况我们见死不救。我们有没有能力救?是有能力救的,我们可以买了放生,是可以做到的。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要所谓的引起别人烦恼。但是,你所谓的不引起烦恼,你是不是造业?
因为他吃鱼了,将来他有因果了,他就要偿还这条命的,那个时候他恨谁呀?他恨给他买鱼的那个人,他恨替他付钱的那个人,是不是?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果报呢!现在一时的烦恼和那种长期的果报来比,哪个合适?你得从长远利益看。就是说你不能害他,你不能给他毒药吃。吃鱼就等于吃毒药一样,他是表面一时的快乐,但是他吃的是些毒药,你不能给他送这个果报。比如说,因为杀生堕落畜生道,堕落地狱,你不能往那儿送吧,是不是?
过去不有一个人嘛,这个孩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后来因此孩子偷东西,做了很多的坏事,最后被送进监狱了。这个时候他就要求见他母亲,见到母亲,和他母亲说说话,他就咬了他母亲一口。他说:“我恨死你啦!因为我进监狱,就是你给我送进来的,平时该管的不管,该教育的不教育,该帮助的不帮助。”为了“我怕引起他烦恼”这么一句话,就能把原则丢掉吗?是不是?
所以说,我们遇到这种情况,首先第一个,我们决心一定:我绝不帮你造业。你把决心先定了,然后就有智慧了;决心都没定,你哪儿来的智慧啊?你那时尽想着不引起烦恼,就有智慧你也看不见哪。很多方便的地方,比如说他让你买,钱在你手中,那你转过身就可以办点别的事,走了。比如说买了,没买之前你劝他别买,你劝没劝?或是你买了不要紧,你买了给他放生行吗?这你做没做?
一居士:当初买了,别人杀了搁我家吃的。
不管谁搁你家吃的,你能不能舍去你的面子,舍去你的一些尊容,你把这两条鱼,就算去抢,也得抢到手里,也得放生。
我给你讲一个例子。我那回是从五台山行脚,走到绥中那个地方,中午去乞食,去要饭去,看到一堆人在那儿围着看一条蛇,准备拿小木棍要打蛇。刚开始没打,这时候我看到这个情况,就过去了,我当时想:我要跟他们好好讲一讲,让他们把蛇放了。
但是到了现场的时候,他们看到我一过来,就拿那个棒子去打蛇。等到打蛇的工夫,我就忍耐不住了,我哪还有时间跟你讲理去?我第一个就得干吗呢,赶紧抢蛇。你要打就打我,骂我也好,这些事我全不管了,我直奔那个蛇去了。我拿那个方便铲就把那蛇挑走了,那些人就喊:“别让他拿,别让他拿……”告诉不让拿,说“他要拿,叫他用手拿。”我不管你说什么,反正我拿方便铲把蛇先放生再说,我再等一会儿,他们就打死了,是不是?
我放生了以后,大家就瞅着,谁也没散去。从这儿把蛇放了以后,我回来了,大家还站在那儿。我那个时候已下决心:你就是今天中午饭不给我吃也行,你骂我也好,你怎么的,我认了。等我回来的时候,那里面有一个最主张不让我动蛇的那个人,他说了这么一句话,说:“这才是真正的出家人哪!”所以那天几乎没怎么去乞食,在那儿坐着,大家把食物都送来了。明白这个道理吗?
就是说,好事你只管去做,大家都有一个善心,就看你决心大小。你丈夫也好,或是你丈夫的朋友也好,如果你真能把这鱼抢了,你就去救了,回头宁可你打我一顿,骂我一顿,我认可了。
你看大家什么态度,他只能称赞你,不但称赞你,他永远敬佩你。就你们家,你丈夫和你想办任何事情,你的朋友都会毫不怀疑地支持你,这么大的利益你都没做。你表面上随顺他们了,你那种随顺永远是痛苦的。明白这个事,方法就这么做,有时候你得豁出一头来,至于结果好坏,那再说结果好坏吧。有一个(出家人)为了一只鸡,是只野鸡呀?跑到宿舍里了,这个猎人非要要,他就不给,怎么说也不行,最后把自己耳朵割下来——给你俩耳朵得了,一个耳朵不行,给你割俩耳朵,你吃肉吧,你不喜欢吃肉吗?给你吧,你吃人的肉啊。最后那个猎人被感动了,皈依了。你得豁出命去做这些事情,何况还没要我们命哪,我们都没做。打着一个“别引起烦恼”,还是没有用的理由,所以说这个不对。
选自《二〇〇一年八月十八行脚途中开示》
附:《戒杀诗》宋 苏东坡
口腹贪饕岂有穷 咽喉一过总成空
何如惜福留余地 养得清虚乐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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