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有往生权法藏菩薩既然發願救度十方眾生,那麼十方眾生每一位都有往生的權利,連小螞蟻,牠都有往生權。所謂「常運慈心拔有情,度盡阿鼻苦眾生。」連阿鼻地獄的苦眾生,法藏菩薩都要救他往生,還有誰沒有往生的權利?你說誰不夠資格往生?誰沒有權利念佛?「你還念佛?你有資格念佛嗎?你都沒有吃素,你有資格念佛?」這個話是大錯而特錯!誰都有資格念佛,誰都有權利念佛,誰都有資格、有權利往生。這個是真正的平等慈悲的法門,不捨棄一個眾生。現在講人權,人人平等,可是,這個權那個權,如果遇到強權不講理,也就被侵奪掉了。阿彌陀佛大慈大悲,平等賦予我們十方眾生往生淨土的權利,所以,極樂世界是你的、是我的、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善導大師在《觀經疏》(《善導大師全集》二十六頁)裡講:極樂依報莊嚴,屬於法界之凡聖──極樂世界的所有權,屬於十方一切眾生,聖人有份,凡夫也有份。
有你的一份,你應當來享受,你有這個權利啊!你能夠往生的這個權利,不是我能給你的,我沒這個權力;聖者阿羅漢也沒有!諸大菩薩也沒有!釋迦牟尼佛也沒有!這個往生權,是阿彌陀佛親自送給你的,以祂六字名號的果地功德,賦予我們十方眾生往生的權利,所以,大家要牢牢地捍衛。要怎麼捍衛呢?信心!不能被別人動搖了信心,說:「某某人,你雖念佛,心不清淨,哪有資格往生?」你信了他的,就自己「自局其分」,自己退墮了。摘自《第十八愿浅释》http://www.jtzhome.com/amtf/201404/97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