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声音】
王作安(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
佛教道教商业化,主要指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利用宗教资源牟取经济利益。主要表现有:一些地方以发展经济、繁荣文化为由修建寺观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打造景区、文化园区收取门票;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雇佣假僧假道,乱烧香、乱放生、乱设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一些教职人员和寺观存在追求奢华、借教逐利行为,甚至为商业活动站台。
佛教道教商业化冲击了佛教道教健康传承发展,损害了寺观清静庄严的形象,甚至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坚决纠正。近年来治理工作:一是明确政策法规规定。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立真打假行动。四是规范烧香放生行为。五是支持加强教风建设。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二是治理工作力度不够。三是情况复杂处理难。四是容易出现反复。五是宗教界自我约束能力不强。
我们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增强对佛教道教商业化危险性的认识,刹住“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之风。
二、深化专项治理。推进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工作。指导各地对突出问题建立台账,逐一纠正。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开展宗教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把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治理责任,继续与相关部门联合督查,推动解决典型案例。
四、完善相关规定。会同民政部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办法,明晰场所的财产权属,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管理制度。会同网信办等部门制定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五、规范宗教界行为。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和税收监管,纠正借教敛财和奢靡之风。加快建设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和网上查询系统,指导中国佛协、中国道协加强教风建设,明确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对违反教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高翔(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听了各位委员和专家的发言,深受启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佛道教商业化网上有关问题的治理力度,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健全法规制度。宗教问题极其复杂,涉及面广,对网上宗教问题的处理,必须十分慎重、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我们将积极配合统战部门,抓紧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管理措施,把该管的管住,弘扬正能量、主旋律,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网上文化空间。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网上宗教活动的管理,会同统战、工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治理。一方面,做好网上宗教活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另一方面,对非法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平台及账号,非法在网上开展宗教活动特别是以宗教名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处置。
三、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督促各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用户注册实名制、涉宗教信息审核要求,对网上涉宗教有害信息动态监看、及时处置,对有过违法违规处置记录的主体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从严审核。
连维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发改委将认真采纳各位委员和专家的建议,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继续推进落实宗教人士进入宗教场所门票减免的问题。2005年我委已出台了《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减免优惠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得不够好。
我们也为此作了一些调研,在调研中发现,一方面,部分景区内部经营管理存在问题,经营管理理念不到位,另一方面,一些景区也反映,在执行对宗教人士门票减免过程中,存在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证明、证件不统一,制作发证单位多、差别大,证件真伪难辨等具体问题。我们将结合委员建议,与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拿出解决身份认定等突出问题的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切实加强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的监督和引导。委员们提出加强排查整治,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让社会资本撤出宗教场所的建议,涉及我们在政府性投资以及企业债券审核过程中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从严把关的问题。我们将切实要把好前置审批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政府性投资和企业债券违规用于宗教场所、大型露天造像等项目建设,也不得以发展旅游为名擅自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国性的佛教道教、宗教院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十三五”期间,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中国佛教院校舍等6个项目建设,正在根据相关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安排落实。
王晓峰(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
我们高度重视在旅游行业大力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这是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文化健康传承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会积极履行职责。刚才委员专家提了很多相关问题,特别是安七一委员提出景区管理、高价门票、乱烧香三个具体问题,我们也一直重视关注。从2017年开始我们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着力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一、从单一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把一个区域作为一个功能完整的旅游目的地来建设,破除景区景点内外体制壁垒,实现多规合一,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全域旅游战略尤其体现在旅游市场治理上,我们指导各地加强旅游管理体制的创新,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统筹旅游、公安、工商、审判、调解等职能,把这些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鼓励各地旅游景区开展管理体制改革。从实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推动佛教道教旅游景区建立文明燃香长效机制,规范燃香地点、敬香数量、敬香规格。
二、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综合经济转变。实行分类改革,改变我国旅游过度依赖门票收入的局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我们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出台相关文件,着力解决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问题,推动宗教型旅游景区门票降低。用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大力发展优质旅游,降低门票在旅游消费中的比例。
三、从粗放型低效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引导旅游需求,实现旅游供求的积极平衡,实现从小旅游格局向大旅游格局转变。对佛教道教旅游景区烧香和其他乱象,采取相应措施:一是景区等级实现可上可下,不符合标准就降级或者警告、摘牌;二是对景区燃香实施有据可依的标准化管理;三是对景区实现先行先试的文明燃香活动。
四、从重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利剑行动”,把导游诱导游客烧高香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和违法处罚。同时从治本层面,建成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对导游实现精准管理。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对拉客、宰客,危害游客利益,对佛教道教场所造成骚扰的行为进行打击。
《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12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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