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音(户)ho7喜度切
本品「戒慎品」,主要在「授与」吾人持行「善道」的种种益利,以之策勉学人修持戒行善法,「禁制」偏「邪」不善的「非」法。果能依此而止恶行善、清净自心,那末,自今而「后」,仰不愧人、俯不怍己,便可在身安心安中,得「无所」后「悔」。
经上常说:『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欢悦,因欢悦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乐,因乐便得定。』1足见要能得到不悔,乃至修学佛法的次第功德,首先必得端正自己的言行,使从克己而消极地不伤他、不害他,进而积极地恕他、利他。然动身发语,终究只在传达我们的思想与情感,要想予以改变,追根究柢,还须从端正我们不正确的见解与观念入手,才能将一切不合法、不合理、不近情的言行,彻底而根本地纠正过来。
佛法中,所谓的善与不善,并非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而有其客观的界定标准。质言之,利人利己,是善;损己以利人,亦是善。损人利己,是恶;损人不利己,仍然是恶。『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诚然是连黄毛小儿都知晓的道理;但有些人却是可以勇于断恶,而不能积极行善。有些则是在孳孳行善之余,还持续地在造作恶业。多数人大约都是如此的吧!能够时时警醒而精勤地面对自己、反省自己,并持之以恒地断恶兴善,那是难能又可贵了!
不过凡夫的烦恼力强,有时明明是心存善念地做了一件好事,却可能因为得不到预期的回应,甚或反遭恩将仇报,而为之悔憾不已!于是为善而后悔,反倒成了恶!所以,在分别抉择善恶邪正之后,还要能够本着对佛法的信心,而坚持令自己的身语意三业行离恶向善,并且坚持自己向上、向善、向光明、向解脱提升!这该是本品「戒慎品」,编列于「笃信品」之后的另一层重要的意义吧!
然而一般人所冀求的,常常都是借助宗教仪轨,或者改名字、换方位、更变地理风水,而达改变或逃避现生苦果的目的。有些信徒甚至还问:今年犯太岁,点光明灯有没有效?简直将佛教当成保险公司一般。不从自身的思想观念、言行惯习,去作一番佛化的革新,却只妄想在果报上讨便宜,这岂不如缘木而求鱼一样吗?但众生就是这么颠倒,所以神坛、占卜,才永远有其市场需求,也永远历久而不衰!
其实,信仰宗教,有两项重要的特质,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善加把握的:第一是开发我们的智能:将我们的智慧、慈悲、担当、道德勇气……等等人性中良善的一面,源源不竭地开发出来。以前愚痴而不明事理的,现在越学越有智慧了;以前刻薄而没有同情心的,现在越学越有慈悲心了;以前畏畏缩缩、不敢承担责任的,现在越来越能够独当一面了;以前既懒惰又浪费的,现在越学越知道勤俭惜福了;以前一开口便要伤人、损人的,现在越学越能够体贴人、赞美人了!这就达到了信仰宗教的第一个目标。
其次,是使我们的身心得到净化,而不再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止恶行善,固然是世间宗教的共同要求,也是作为一个世间善人必备的基本要件。但我们若不能学会『自净其意』,以放舍自我对于持戒的优越感与成就感,那同样会衍生无量的苦恼与障阂。
如以自我为中心来作善,好事一定要我来做,好话一定要由我说;且不说别人的能力、表现比我强了,只要有人所得胜过于我,此时内心可不免就七上八下,五味杂陈了!于是,在嫉妒心的催发下,什么耳语、破坏、毁谤、诬蔑……,就接二连三地出笼了!原本还是一心行善利他的呢!却因为争胜而迷失了自己,卒将自己推入妒火与瞋焰交织成的苦海,伺机而便发作!不能净化自心,真是有着无边的过患啊!
所以,佛法的可贵与殊胜,就在于『自净其意』。修学佛法,唯有不断地坚持,才有不断地净化;唯有不断地净化,才有不断地提升。也唯有不断地提升,才有真正的无悔!
贰﹑释颂义及因缘
1.人而常清 奉律至终
净修善行 如是戒成
学佛之「人」,如「常」存「清」净自己的一念心,即能自动自发地持「奉」戒「律」轨范,由始「至终」──从发心到成佛为止,都不逾越。有此离染向「净」的目标与理想,继而立意去「修」习一切「善行」,止息一切恶业,「如是」则得正语、正业、正命──正「戒成」就。以正戒为基,复加以正念、正定的精勤修学,一旦在正定中引发无漏慧,即得圆成正觉的解脱。
戒与律,通常被并称为戒律,而其实二者略有不同。戒,梵语尸罗,有平治、清凉等意思;戒,或被称为律仪,这是从止恶防非的功能而说。简言之,戒,是个己的一种自律自发的道德要求;是吾人对佛法有了深切的仰信,乃誓愿止恶行善,进而护持身心,不违戒法,而终于达到自心清净的。所以,戒重在个人。
律──毗奈耶(毗尼),义为调伏,则是佛依法摄僧,为令出家僧众和乐共住,乃至令正法久住,而制定的共同生活规约。所以律重在大众,而且是他律的、法治的、被动的法规制度。偈中说到「奉律至终」,依颂意,宜指「戒行」德行而说;只是因为用字上的要求变化,才将戒律二字拆开来分别应用。
关于戒,印顺导师解说得好:『戒是从克制自己的私欲中,达到世间能和乐善生的德行,(也)就是从克己以利他的。』2但我们为什么愿意克制自己的私欲,以严持净戒呢?又为什么愿意忍受种种的考验、磨难,以及威逼、利诱,来成就心中的那分坚持呢?
是为了那看不见、触不着的『功德』吗?这未免渺远而不切实际!抑或者,是为了博得别人的赞赏与令誉呢?只可惜这世间的伯乐并不多!那,我们究竟为了什么而决心受持净戒呢?
趋吉避凶、欣乐厌苦,本是一切众生的共欲。正因为我们不愿意一切的苦痛、罪恶、不平……,加诸己身,所以我们也不将它加诸他人,以换取自己的幸福快乐。正因为我们乐意一切的美善、吉祥、福乐……,加诸己身,故而我们也乐意将这一切,真诚地分享他人。这种与乐拔苦的慈悲,推己及人的仁恕,正是我们自愿克己持戒的动力来源。
所以,不管对方于我,是亲、是疏、是怨,我都愿意坚忍持净戒。倒不是因为不这样做,别人会给以约制、给以处罚,才不得不勉强为之;而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我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也对不住他人。所以,为了利他,为了世间的和乐善生,我甘心愿意克制自己的私欲。能够为此而持戒,那这样的持戒,就有着无上的价值和无比的功德!
既然一切是自己深心所愿,于是乎,在人前,自己是如此;在人后,自己还是如此。对某甲,是如此;对某乙,何尝不是如此?处顺境,是如此;逢逆境,依旧可以是如此!识透了这一层,那末,不管身处哪一个时空,不管遭逢何等顺逆,也不管面对或亲或疏或怨,自己就可以安心而清凉地谨守应持的道德戒行。如此,才堪称「戒成就」!
2.慧人护戒 福致三宝
名闻得利 后上天乐
致,音(智)ti3地记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后,音(户)ho7喜度切
乐,音(鹿)lok8柳鹿切
有智「慧」的「人」,会善加「护」持自己的「戒」体德行,不论讲话、做事或起心动念,都会严守佛的教示教诫,而不致任性胡为。因为受持此戒「福」业的缘故,便可获「致三」种有如珍「宝」一般的功德善报:第一、可得声「名」远「闻」;第二、可「得」到他人的尊重与「利」养;第三、命终之「后」,得享「上」生「天」界的福「乐」,或生人间闻持正法的尊荣。
在《戒经》中,亦可找到意涵相同的偈颂,说道:『明人能护戒,能得三种乐,名誉及利养,死得生天上。』3此偈所谓的『明人』,同样指的是有智慧之人;而偈意亦在说明持守净戒的益利功德,用以劝励学人。
此处,有一点必须说明的就是:佛法的教育,从来不是目的论,更非功利论。佛从不教人为了得到名闻利养,或者为达一己私利,而去止恶行善,乃至发为任何的身语行为。
相反地,佛教讲究的是动机论,是过程论。如持戒的动机,是为了尊重生命;为了护生,为了让其他生命的存活,也能享有尊严、富乐与善利,所以才坚忍克己,以予人不受侵害掠夺,无有威胁怖畏的自由。至于因为持戒,而受到众人的护持、社会的敬重,以及种种伴随而来的益利福报,我们不妨称其为『持戒的附加价值』──这是果。一定要先有奉持净戒的正因,而后才得成就诸如上述的彼果。这一点,是吾人必须要有的正确因果观。
古贤有谓:『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4又谓:『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5有些人即是如此,不开口则已,一开口说话,不是拨弄是非,便是损人无义之言。不做事则已,一做起事来,不是争功诿过,便是推托迟延,试想:连自己都不尊重自己,不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了,又岂能得到人家的尊重和信任?所以一个有智慧的人,一定善于守护自己的身语意业,不使它随着烦动恼乱,而造作伤人害己的恶业,这也就是持戒的基本要求了。
本偈虽然说到死后生天,为护持净戒所得的三种福报之一。但佛法的修学者,实际上是修天而不生天的。因为天界虽可享有长寿与福乐,但就佛法的修学而言,苦乐参半的人间,无疑更是佛弟子所仰望的乐土,以及修行的试炼场!
3.常见法处 护戒为明
得成真见 辈中吉祥
辈,音(贝)poe3边【货】切
吉,音(拮)kit8激质切
修学佛法,若「常」能「见」闻、思惟「法」义真理,时刻遵行佛制的学「处」(戒律),而善「护」持「戒」体德行,那末,假以时日的修持,即得成「为」一个「明」智之人。因为唯有将深切的信解,落实在身语意的正行,才算「得」上「成」就「真」实的正知「见」;否则知而不行,即有违宗教的本质。能知能行,并且在笃行当中,圆成正知见,这样的人,才是我「辈」(「辈」,类也)之「中」的最「吉祥」者。
同于此,在《杂阿含经》中,佛也曾对郁低迦开示说:『当先净其戒,直其见,具足三业,然后修四念处。』唃这『净其戒』(正行)、『直其见』(正见),就犹如修学佛法者的手足与眼目,少了其中之一,都不成其为佛法的修学,更遑论进一步的开悟证果!但是现代人在一片求速、求简、急功、近利的风潮影响所及,不免是将这基础工作──正见、正行的修习,给以忽略了!
多数人所见到的,是眼前的、个人的利益,于是为了私利的追求,可以毅然舍弃对于道德、对于正义的坚持!试想:一个缺乏道德观念与正义感,而唯己利是图的团体与社会,生存其间的人们,还能谈得上和乐善生吗?所以,知见的是否正确、净戒的得否成就,不但关乎个己的上升下堕,更深深地影响着周遭的一切,而成其为或向上升进、或往下沉沦的重要因子!吾人切莫忽视严持净戒的殊胜功德!(待续)
【注释】:
1.《中阿含经》〈习相应品.何义经第一〉(大正1.485中)。
2.印顺导师,《成佛之道》(增注本)页106。
3.《四分律比丘戒本》(大正22.1022下)。
4.苏轼〈范增论〉。
5.《孟子 离娄篇》。
6.《杂阿含经》卷二四.六二四经(大正2.17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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