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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然法师:《楞严经》轻松学 卷一(之九)

发布时间:2024-08-29 01:21:39作者:普门品常识网
超然法师:《楞严经》轻松学 卷一(之九)

《楞严经》轻松学 卷一(之九)

佛告阿难:世间一切诸修学人,现前虽成九次第定,不得漏尽成阿罗汉,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是故汝今虽得多闻,不成圣果。

“佛陀继续告诉阿难尊者:这个世界上一切修行的人,即使已经成就了九次第定(能够按次序进入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和灭受想处,这九种了不起的禅定),却没有办法证得漏尽通,成就阿罗汉的果位,都是由于执着这个生死轮回的分别妄想之心,误把它当作了真实的心。因此,如今你虽然对于佛法多闻多学,但终究不能成就无漏圣果。”

{九次第定}:依据智者大师《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这是一种极为殊胜的禅定。修行者能够依照如下次序禅修:入初禅,出初禅;入二禅,出二禅;入三禅,出三禅;入四禅,出四禅;入空无边处,出空无边处;入识无边处,出识无边处;入无所有处,出无所有处;入非相非非想处,出非相非非想处;入灭受想处,出灭受想处。

前八种就是常说的“四禅八定”,最后一种“灭受想处”,也叫做“灭受想定”,或者“灭尽定”,是三果以上圣者所成就的一种不可思议的禅定。能够在定中伏住第七识“俱生我执”(就是把第八识的见分当做“自我”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微细思量,它紧密地生生灭灭,连续不断,很难被发觉,即使在四禅八定当中也仍然存留),因此,也就暂时灭掉了与第七识相伴随的“受”和“想”两种微细心所,所以叫做“灭受想定”。这种禅定功德很大,可以极长久地保留色身不坏,例如玄奘大师取经路上遇到的那位老修行,也就是窥基大师的前身,所入的就是灭受想定。再例如大迦叶尊者,也是在鸡足山进入了灭受想定,以便在遥远的将来,亲自把释迦佛的衣钵供养给弥勒佛。

但是,三果阿那含从灭受想定当中出定以后,其第七识的微细我执还会出现,这是由于还没有证得四果的缘故。究其根本原因,仍然是把微密的“生死妄想”之思量心,错当做了自己的真心。

{生死妄想}:就是第七识,执着于阿赖耶识的“见分”为“自我”,这个执着念细密地起起灭灭,似乎是连续不断地潜藏在众生心中。由它发起第六意识的思维造作,以便维护自我利益,生死轮回,由此而得以轮转不停。

禅宗所谓的“明心见性”,必须能够在一刹那间,劈开这个“生死妄想”,显露出“不生灭”的“妙净明心”,才算数。当然,这个“不生灭”的“妙净明心”,还没到家,里面还蕴藏着更加细密的“急流”,即所谓“真常流注”,如《楞严经》第十卷所说:“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这个东西,需要等到六根互用之后,证入法身之时才能够断尽,那是佛陀的功德,并非一般的“悟道”所能够到达。

{不成圣果}:所谓“圣果”,通常来说,小乘“初果”以上,大乘“初地”以上,名为圣果。但是,如果把这个“圣果”理解为“无漏圣果”的话,就必须要到四果阿罗汉才算数。这样说来,阿难尊者当时是“初果”,或者“初果向”,自然属于“不成圣果”了。

在蕅益大师之前,各位大法师都是如此理解的。但是,蕅益大师认为,当时阿难并没有证得初果,所以叫做“不成圣果”。大家如何取舍,就请见仁见智吧。

不过,即使是在阿难尊者得证三果以后,在《涅槃经》那个时期的经典当中,也时常称之为“贤者阿难”,足见,许多时候,“圣果”或者“圣者”更多的是指阿罗汉。

关于“生死妄想”,究其根本来说,是指第七识的俱生我执,如前所释。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心思太粗乱,根本就观察不到俱生我执,于是,就会把“分别觉观所了知性”,也就是第六意识,当做是自己的心,就如同阿难尊者一样,这也叫做“生死妄想”。

它们并不是两个东西,而是一个东西的两个层面。第七识俱生我执,也叫做“意根”,它的内容是细密的思量念头,由它再催生出第六意识,犹如细微的水纹,在风的驱使下,可以催生出水波和波浪。当波浪起来以后,水纹也就不见了,已经隐含在波浪里面了。

同理,当咱大家的心中,念头比较粗乱,充满了分别思维的时候,是不可能观察到第七识俱生我执,也就是“意根”的。那该咋办呢?只有通过禅修来平静心思,当第六意识的思维平息了以后,咱的心境就会变得相当明朗(似乎有些如如不动),这个“明朗”就是“意根”,里面并非一无所有,而是隐含着一系列起起灭灭的微细思量,其内容就是“自我的认取和执着”,所以叫做“俱生我执”,也就是与生俱来的自我执着——它就是六道轮回的根本,也是烦恼的根源。

一旦在禅修当中找到它,距离明心见性也就不远了,当您发现,所谓的“自我”不过是一系列虚假的微细念头时,稍有智慧的人,都会自然把它放下。这时,前面所说的“明朗”心境,会变得更加明朗,好像初生的婴儿一样,赤裸裸地一丝不挂,您的心里没有了任何牵挂,也不再寻找和维护“自我”,但是,心却并没有死亡。

——在这奇妙的时刻,您轻轻地往心灵深处一回头,就会发现您的心,本来就是不生不灭的,本来就没有任何烦恼,本来就无处不在——除了它,不可能再有更加真切的东西了。如果它不是佛,谁是佛呢?了悟了一切佛法都是对它的诠释而已,那就叫做最初的“明心见性”。从此,您开始了超越“生死妄想”之旅,开始了成佛之路。

下面,听到世尊慈悲的教导,直接指出自己的问题所在,阿难尊者非常感动,再次自述发心,并替大家请法。

阿难闻已,重复悲泪,五体投地,长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从佛发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无劳我修,将谓如来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虽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穷子,舍父逃逝。

“阿难听到佛陀这样开示,再次悲伤地流下眼泪,并五体投地,礼拜佛陀,然后双膝跪在地上(这叫做‘长跪’),上身挺直,双手合掌,恭敬地向佛说道:自从我跟随佛陀发心出家以来,自以为可以依靠佛陀的威德神力,经常这样想:不用我自己辛苦地去修行了,如来将会馈赠给我各种三昧吧!

“却不知道,自己与别人的身心,根本就不能相互取代,于是,一直没有找回自己的本来心。身体虽然已经出家,心却从来没有真正入道。就好比一个穷孩子,由于年幼无知而舍弃父亲,逃到了其他国家,所以才贫穷流浪的。”

{三昧}:也叫做三摩地,本意是指定慧平等之禅修。在这里,则指的是“真如三昧”之类的,菩萨所成就的殊胜法门。

{身心本不相代}:自己与别人的身心,根本就不能相互取代。看似浅显的道理,其实,别含深意,那就是:一方面,“三世诸如来,同共一法身”;另一方面,“自他身心本不相代”。其中妙味,需要大家慢慢体会。

{心不入道}:所谓“入道”,通常是指见性,也就是“见道”。阿难此时已见空性,本来可以叫做“入道”,但是,由于所见不透彻,还没有证入“无漏道”,因此,也可以说是尚未入道。

就大乘法来说,明心见性叫做最初的“入道”;而证入法身,才叫做真正的“入道”。从这个高度来看,阿难尊者当时尚未入道。

{譬如穷子,舍父逃逝}:这是《法华经》等许多佛经里面讲过的一个比喻,叫做“穷子喻”。大意是说:一个大富翁,非常慈爱,他有一个宝贝儿子,可是,儿子由于年幼无知,偷偷地离家出走了,逃到了别的国家,流浪街头,苦不堪言。最终,富翁想念儿子,也找到了儿子,但是儿子却已经不认识他了,并且对他这位大人物感到惧怕。富翁用了一系列方法,经过了许多年,才终于把儿子培养成材,并且使他相信,他就是富翁的儿子,得以坦然地继承家产。

如来就是如此慈悲的“大富长者”,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富翁。咱大家,也和当时的阿难尊者一样,就是“贫子”,忘却了本来的富贵功德,不肯相信自己就是富翁之子,也就无法受用本来的富足了。

明白了“身心本不相代”这个道理,阿难尊者继续说道:

今日乃知,虽有多闻,若不修行,与不闻等。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今天我才知道,虽然对于佛法拥有多闻的学识,如果不修行的话,和不曾闻法是一样的。好比一个人饿了,却只知道一个劲儿地谈论食物的名字,终究是不能吃饱的。”

所谓的“说食数宝”是也,常为如来所呵斥。不过,大家千万不要片面理解,以为“多闻”和“修行”是矛盾的,是相冲突的,并非如此。

实际上,先要学习,才好修行;“闻法”的同时,正好“修行”,也正是修行。至于“多闻”的人,可以说,如今时代几乎没有。因为,人根陋劣,杂事缠身,妄想纷飞的缘故。

至于“修行”,明了法义,运用于心,就叫做“修行”。这样的话,咱的心就可以随顺着“法”而运转,越来越接近于“法”,越来越接近于“佛”,这就是修行之路。

但是,修行是不容易的,连阿难尊者也需要世尊的进一步明确指点。因此,阿难继续请法:

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缠,良由不知寂常心性。惟愿如来哀愍(悯)穷露,发妙明心,开我道眼。

“世尊,我和像我这样的人,如今之所以被烦恼障和所知障,这两种障碍所纠缠而困苦不堪,都是由于不知道真常寂灭的心性在哪里。”

“但愿您能够怜悯我们这些穷苦孤陋的人,为我们阐发妙明真心的所在,打开我们的光明道眼。”

{二障}:通常指“烦恼障”和“所知障”;或者,依据《圆觉经》等等经典,也叫做“事障”和“理障”。

“烦恼障”就是“事障”,大意是指自己的心与事物之间相互纠缠,而导致的障碍;“所知障”就是“理障”,是心和法义道理之间的相互纠缠,也会导致障碍不通。

因此,学佛修行,就是要放下“纠缠”。无论是什么,无论是亲人朋友,还是佛陀菩萨,或者是邪魔外道,等等,统统不可纠缠于其中。乃至于微妙的法义和知识、学问与道理,以及奇妙的禅修境界,神通妙用,等等,也都不可以纠缠。这样,一切障碍就冰消瓦解了。

{良由}:就是由于。“良”是语气词,表示加重的语气。

{寂常心性}:寂灭真常之心性,就是如如法身。

{穷露(音:漏)}:处处透露着无知,孤陋寡闻。

{道眼}:见道之智慧眼。“见道”不是用眼见,也不是用耳闻,等等,而是心的明了,是一种智慧观察。

下面,世尊准备解答阿难的请法,将说大法之前,再次放光现瑞,以表法之尊贵:

即时如来,从胸卍字涌出宝光。其光晃昱,有百千色。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遍。遍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旋至阿难及诸大众。告阿难言:吾今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众生,获妙微密性净明心,得清净眼。

“这时,释迦牟尼如来从自己胸前的卍字当中,涌现出如同各种珠宝所发出的灿烂光芒。这些光芒交相辉映,有成百上千种颜色。在十方虚空当中,像无量微尘一样数不清的诸佛世界,同时都被笼罩在光芒当中。”

“这些宝光,为所有十方佛国净土当中的如来灌顶以后,盘旋而归,最后为阿难和大众们灌顶加持。”

“这样放光之后,世尊告诉阿难说:我现在为你们建立广大的正法之幢,也要让十方世界的一切众生,获得最微妙秘密的本性清净光明之心,得到清净的智慧眼。”

{从胸卍(音:万)字涌出宝光}:佛陀胸部的卍字表示“万德庄严”,是佛陀的一个特殊符号。其中含有深奥的秘密意,大约也可以代表“万法之源”,等等。因此,世尊才从这里涌现出百宝光明,正彰显出“法身是万法之源”。

据已故的 冯冯居士观察,他认为每个世界起源的所谓“星云”,其形状也是这样的,很有道理。另外,大家自己对比一下中国传统文化里的“阴阳鱼”,会发现,它们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含义也比较接近。

{其光晃昱(音:玉,意思是照耀),有百千色}:这个光明是佛陀的法性之光,法性本来无相,却可以显现出千百种妙颜色,正表示“无相具足一切相”。

{十方微尘普佛世界,一时周遍}:表示佛陀法身无处不在,无不包容。

{遍灌十方所有宝刹诸如来顶,旋至阿难及诸大众}:表示世尊与其它一切世界的佛陀平等无二,乃至于与一切众生平等无二。而将要宣说的首楞严妙法,其实是世尊与十方如来共同宣说,共同来利益众生的。

{大法幢(音:床)}:“幢”是一种圆柱形的旌旗(古代最早是圆柱体的石柱,上面雕刻经咒),比较高大,上面有经文、佛号或者咒语,是表法的庄严物。而“大法幢”则是一个比喻,是说如来将要开示的妙法非常殊胜的意思。

{妙微密性净明心}:微妙秘密的本性清净光明之心,也就是咱大家与十方诸佛所共有的清净法身。

{清净眼}:清净的智慧眼,也就是前文所说的“道眼”。

像这样放光现瑞以后,前面既然已经通过“七处征心”破尽了阿难的种种谬见,也破斥了虚妄的六尘缘影之心。下面,世尊开始从正面显发“见之本性”。古代法师们,以交光大师为代表,把后面的内容,包括第二卷的大多数内容在内,梳理为“十番显见”,也就是分十个层次,逐渐显出真实见性的所在,蕅益大师等也赞同这种划分,这也的确有助于咱大家学习和理解。

以下是“第一番显见”,世尊通过譬喻来开导阿难,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是见性,是心非眼”。也就是说,眼睛只是一个辅助工具,而所谓的“见之本性”,它就是心;那么,找到了“见性”,也就找到了咱的“妙净明心”。

阿难,汝先答我见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将谁见?

“阿难,你前面回答我,说见到了如来的光明拳,闪耀在你的心目当中。那么,我再来问你:拳头上的光明,是从哪里来的呢?拳头是怎样形成的呢?你到底是用什么看见的呢?”

阿难言:由佛全体阎浮檀金,赩如宝山,清净所生,故有光明。我实眼观。五轮指端,屈握示人,故有拳相。

“阿难回答:由于佛陀全身上下都是阎浮檀金色,光泽明亮,像红宝石所形成的山一样绚烂,佛身不是男女爱欲产生的,而是您的清净功德所生,所以会有光明。我确实是用眼睛,看到了光明拳。您把五个手指头蜷起来,握在一起给大家看,所以就有了拳头的形相。”

{阎浮檀金}:“阎浮檀”是一种宝树,翻译为“胜金”,当它的果汁滴入水中,水里的沙石都会因此而变成紫金色。这种颜色比黄金更加壮丽美好,因此叫做“胜金”,佛陀身体就是这个颜色,并且会发出光芒。

{赩(音:戏,意思是大红色)如宝山}:形容佛陀的身体庄严壮美犹如红宝石所成之山。

{清净所生}:佛陀的色身,并不来自于父母的爱欲,而是源于无始以来的清净大愿,还有无边的行菩萨道之功德。只不过,借用了母亲的身体,孕育并显现出了“人形”而已。这与咱大家以欲望心入胎,是完全不同的,此乃平常不宣之秘密。

阿难回答了世尊的问题,仍然误认为那个能见的东西,是眼睛。为了开启阿难的智慧,让他自己去明白,世尊借用了比喻,如此加以引导: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音:否)?

“佛陀对阿难说:“如来今天实话告诉你们大家,对于一切有智慧的人来说,往往需要通过比喻,才能够开悟自性。”

“阿难,就譬如我的拳头吧,如果没有我的手,就不可能形成我的拳头;同理,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没有你的眼睛,就不可能形成你的见。像这样,把你的眼睛和见的关系,比喻成我的手和拳头的关系,这个比喻是不是公平合理呢?”

{以汝眼根,例我拳理}:把你的眼睛和见的关系,比喻成我的手和拳头的关系。在这里,“例”的意思是“比喻为”。

{其义均不}:其中的道理是否公平呢。

如佛所说,“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那么,像咱大家这样缺少智慧的人,该咋开悟呢?

答:首先通过闻思修,把自己培养成为有智慧的人(这就是资粮道)。再继续深入观察法义,结合禅修(这就是加行道),或者参学善知识,等等,才有开悟自性(这就是见道)的份儿。

开悟自性以后,正好开始修行,去广学多闻,去实修实证,去宣扬正法,等等(这就是修道)。一旦到达心地已然了无造作,能够时时显现本然的“妙净明心”,就是证道的圣者(也叫做无修道)。其后,化身千百亿,在六道轮回当中广度众生,将来功行圆满,就会成就三身如来,在无量世界应身成佛(也叫做究竟道),极大地利益众生。

关于世尊的这个比喻,从阿难尊者的角度来看,非常公平合理,也符合一般人的习惯思维。

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阿难回答:“世尊!既然没有我的眼睛,就不可能形成我的见。那么,把我的眼睛和见的关系,比喻为如来的手和拳的关系,这个事情和道理,都是相类似的。”

手和拳头的关系,很清楚,没有手就绝不可能有拳头,很形象,好理解。而眼睛和见的关系,是本节讨论的重点,因为不太好理解,所以要借用比喻,对照手和拳头的关系来分析。分析,即便是学习佛法,也常常是必要的,只是,不要分析过头就好。

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

“佛陀告诉阿难:“你说相类似,其实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比如失去了手的人,是不可能有拳头的;可是那些失去了眼睛的人,并不是完全没有见。”

借助于比喻,世尊揭示了一个常常被大家忽略的现象,那就是说,即使是盲人,没有了健康的眼睛,也不等于完全没有“见”的能力。

——真的吗?请看世尊的举例证明。

所以者何?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

“道理在什么地方呢?你可以试一下,在路边询问遇到的盲人:‘请问,您见到了什么景象呢?’对方肯定会回答你:‘如今我的眼前,只看见了黑暗,其它什么都看不见。’通过这个道理来观察,就会明白,眼睛失明只是导致了面前的色尘一片黑暗,而那个“见的能力”何曾有什么缺少呢?”

当然,咱大家需要尊重盲人,要问,也要寻找合适的时机,不可鲁莽。

就我自己来说,为了亲自试验一下,我曾经数次在特别黑暗的夜里,山寺当中,关上自己房间的灯,坐在床上,已经是伸手不见五指,甚至,即使是把手在眼前晃来晃去,嘿嘿,也是没有丝毫的感觉。

到了这时,就会发现,“眼睛”完全没用了,睁开眼、闭上眼,都是一个样。这时,我问自己:难道,我失去了自己的‘见性’吗?

——显然没有。

——那么,此时,它在哪里呢?(因此,有一种修法,就是“闭黑关”,在全黑的环境里面,闭关修行,此时,“眼识”失去了作用,而“眼根”之“见性”,也就比较容易被发觉了)

——它面对着黑暗,并“见”到了黑暗。此时,我和盲人所见到的景象,没有任何差别。此时,睁开眼和闭上眼一个样,所见到的黑暗完全一样,这说明,“见”是超越眼睛的。

通过这个实验,我完全确信了,眼睛只是一个“见”的媒介和助缘,而不是它的能力。因此,“见”必然是心的能力,“见之本性”就是自己的真心。

——“见”所在之处,即心之所在。

这样,后文之法义也就一目了然了。

阿难言:诸盲眼前,唯睹黑暗,云何成见?

“阿难问道:“那些盲人的眼前,只能看到黑暗,怎么能叫做见呢?”

佛告阿难:诸盲无眼,唯观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

“佛陀问阿难尊者:“那些盲人没有健康的眼睛,只能看到黑暗;这和有眼睛的正常人,处于全黑的暗室当中,所看到的黑暗,这两个黑暗有差别,还是没有差别呢?”

如我自己所做试验,完全没有差别(在全黑的环境里,我睁开眼,是有眼人所见到的黑暗;而我闭上眼睛,就如同盲人所见到的黑暗,经过多次试验,这两个黑暗完全一样)。

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较量,曾无有异。

“没有差别,世尊。暗室里的人,和那些盲人所看到的,这两个黑暗相比较,没有任何差别。”

其实,这就已经说明,“见之本性”与眼睛无关;而与眼睛有关的,只是在有光线时,那个“见的效果”而已。

效果只是现象,是生灭如幻的;本性则不同,是超越生灭的。能够从生灭的现象当中,发现不生灭的本性,就需要“离境之心”。诚如六祖大师所说:“前念着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大家若能如此,一念离开境界攀缘,何愁不明心见性呢。

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

“阿难!如果没有视力的盲人,所见到的都是黑暗,眼睛忽然治好了,有了视觉,恢复了眼前的色尘,见到了各种色相,这应该叫做‘眼睛看见’的话。那么,暗室里的人,所见到的也都是一片黑暗,忽然得到了一盏灯光,也恢复了眼前的色尘,见到了各种色相,岂不是应该叫做‘灯光看见’了吗?”

这个结论是荒谬的,但是,其中的逻辑与比喻都非常严密,需要认真理解体会,就会明白:眼睛和灯光一样,都属于“见”的助缘和外部条件,而不是“见”本身。

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是故当知:灯能显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

“如果真是灯看见的话,灯要是有了见,就不能叫做灯了。而且,灯要是能观能见的话,与人还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应当知道:对于暗室里得到灯光的人来说,灯光只是能够显出色相,能够看见的,是人的眼睛,而不是灯;同样的道理,对于治好了眼睛的盲人来说,眼睛也只是能够显出色相,真正能够见的那个本性,是心,而不是眼睛。”

“如是见性,是心非眼”,这就是“第一番显见”的结论。

同理,不仅眼根之“见性”是心,咱其它五根的:耳根之“闻性”、鼻根之“嗅性”、舌根之“尝性”、身根之“触性”、意根之“知性”,也都是心啊。

六根之妙性无非是一心,一心无形,终究不可得,无非显现在六根之妙性,如此观察,才有明心见性之份。而下手处,则应当选择,从某一根深入;一根修行到家,六根自然解脱。

(举拳辨见结束,以下:如来为阿难征说客尘,展开了“第二番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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