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画特别教授法
西洋画教师授课时每不授画法,其故有二:(一)画法非由自己经验得来者,断难十分适用。教师所知之画法,皆由十数年或数十年之实地经验得来。学生无此长年之经验,骤语以画法,必不能十分了解。即能了解矣,亦必不能得心应手,挥写自由。故教师评画时,仅曰孰善孰恶。或曰调子不整,或曰肌肤稍硬。至其所以改正之法,教师决不道及。学生当此时,宜竭其思力,加意研究,经种种失败,必有豁然贯通之一日,而巧妙之画法乃发现,绘画之技术因之增进。画法之发现者日益多,技术亦因之日进靡已。(二)人之性质各有特长,学绘画者必其性质长于绘画,学之乃有效果。又绘画之中亦有各种流派,如雄壮、婉丽、强烈、温和、豪放、细腻之类,是长于绘画者,万不能兼擅各派,必即自己性之所长者习之,乃能完全发挥其固有之画才。若必刻意摹仿他人,没却自己所长,其结果必致失败。教师不能强学生画学己之画派,学生亦不必专模教师之画派。因教师与学生画才不同,程度亦异。若必强合为一致,是埋没学生之天才矣。(又画派非一生始终不变者,无论何人,一生每数变其画派。但所变者以其性质相近者为限,非舍近求远也)故教师为学生评画时,必不授以定规之画法,且不执笔添削,职是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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